深圳市特发集团有限公司龙华新区观澜桂花新村18套物业公开招租项目公告
发布日期:2018-07-18项目编号 | GKZZ180370238 | |||||
项目名称 | 深圳市特发集团有限公司龙华新区观澜桂花新村18套物业公开招租 | |||||
招租人 | 深圳市特发集团有限公司 | |||||
项目简介详见下表: | ||||||
项目包号 | 物业名称 | 出租资产面积(㎡) | 招租底价㎡(每月) | 出租物业经营业态限定 | 竞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竞价保证金 |
01 | 龙华新区观澜桂花新村18套物业 | 2997.25m? | 12元 | 住宅, 禁止涉及危险品易燃易爆行业,不得违反国家及地方相应法律法规限定行业 | 1、竞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有效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相关证明文件,原件备查;) 2、竞价人信用存在污点,有不良信用记录或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招租人有拒绝其竞价的权利; | 人民币54000元 |
公告时间 | 起始时间 | 2018年07月18日 | ||||
截止时间 | 2018年07月31日 | |||||
出租资产基本情况 | 出租资产位置 | 龙华新区观澜桂花新村18套物业 | ||||
出租资产用途 | 住宅 | |||||
出租资产现状 | 在租 | |||||
出租物业装修情况 | 简装 | |||||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是 | |||||
是否允许转租 | 否 | |||||
是否允许联合体竞租 | 否 | |||||
是否允许承租人对物业进行二次装修 | 是 | |||||
竞价文件有效期 | 90天 | |||||
出租期限 | 5年零10个月(含装修免租期) | |||||
租金的递增幅度 | 合同签订后的第3年,每个月每平方米租金单价在上年度基础上递增6%;第4年租金与第3年相同;合同签订后的第5年,每个月每平方米租金单价在上年度基础上递增6%。 | |||||
物业费 | 按照管理处标准由承租人承担 | |||||
免租期 | 装修期免租两个月(含在租赁期内) | |||||
其他费用 | 水费、电费、垃圾处理费等费用按实际用量由承租人承担。 | |||||
租金支付方式 | 一月一付。 | |||||
其他要求 | 承租人必须承诺按照政府要求的安全标准对物业的电气线路及相关设备设施进行改造,并承担费用,通过出租方验收后方可投入使用;中选后,承租人需提供该物业用途的整套设计方案及投资改造资金计划,经出租方同意方可签订租赁合同并施工;因本物业建筑年限已久,为达到改造效果,承租物业后改造投入需要达到人民币60万元以上;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承租人需向出租方缴纳人民币15万元作为本物业的装修保证金,待项目按照出租方的要求改造完成后,在未伤及物业主体结构的情况下由出租方确认并退还装修保证金给承租人。 | |||||
备注 | 无 | |||||
招租方式 | 现场公开竞价 | |||||
参加现场公开竞价的条件 | 购买了竞价文件,通过资格审查并收到交易机构发出的《竞价邀请书》。 | |||||
资格审查须知 | 竞价文件的购买 | 购买时间:2018年07月18日到 2018年07月31日17:00前 | ||||
购买金额:人民币200元/份/包(售后不退) | ||||||
购买提供材料: 法人: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证明书 3)授权委托书 4)被授权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原件随身携带备查) 自然人: 1)委托人证明书 2)授权委托书 3)提供本人签字身份证复印件(原件随身携带备查) | ||||||
网上购买: 1)电话咨询交易机构联系人:江伟琦、舒龙; 2)在http://pan.baidu.com/s/1bnrjUKB下载并填写报名登记; 3)将填写后的报名登记表及购买材料发送至邮箱122508056@qq.com、shul@sztc.com 现场购买: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2018号深华商业大厦6楼600A室 | ||||||
竞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竞价人报名后,详细阅读竞价文件,按项目简介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提供证明材料。(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有特殊要求的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
竞价人需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 | 提交《公开竞价资格审查文件》(装订成册,1份正本2份副本),格式详见竞价文件第五章。 | |||||
资格审查资料递交时间 | 2018年07月31日17:00前 | |||||
竞价增幅 | 竞价增幅为人民币0.5元的整数倍 | |||||
资格审查材料递交地点 | 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2018号深华商业大厦6楼600A室 | |||||
履约条件 | 详见竞价文件第二章 | |||||
现场竞价须知 | 现场竞价条件 | 1) 通过报名资格审查,接到交易机构发出的《竞价邀请书》 2) 于竞价文件规定的时间前缴纳招租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3) 准时履行签到程序,参加现场公开竞价(以现场签到时间为准) 4) 授权代表现场签署《公开竞价承诺书》 | ||||
现场竞价开始时间 | 详见《竞价邀请书》 | |||||
现场竞价开始地点 | 详见《竞价邀请书》 | |||||
参与现场竞价须携带资料 | 随身携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现场报名参加竞价者,如更换授权人,到场则需另行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 |||||
竞价保证金 | 金额(人民币) | 详见招租项目简介表 | ||||
缴纳截止时间 | 2018年07月31日17:00前 | |||||
租赁保证金 | 人民币72000元 | |||||
交易机构信息 | 交易机构名称 |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
联系人 | 江伟琦、舒龙 | |||||
联系方式 | 0755-22937711或0755-22913601、18165729017 | |||||
收款单位 |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
开户银行 | 平安银行江苏大厦支行 | |||||
开户账号 | 11002982389701 | |||||
特别说明 | 本次公开招租的行为是按照《深国资委【2013】98号》文规定的程序进行的。招租交易机构(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负责交易程序的组织工作。招租人在招租公告及招租文件中关于招租物业的描述情况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招租人保证本次招租的物业是指国有企业所有、受托管理或掌握实际控制权的,按法律法规可用于租赁的物业。因上述物业产权情况及描述情况存在的瑕疵;招租人与原承租人的相关物业纠纷;招租人根据原合同及相关规定确定“优先承租权人”的相关事项均与招租交易机构无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