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产集团公汽公司单身公寓第7栋主楼(1层局部)和附楼2层公开招租
发布日期:2016-12-08
项目编号 |
0658-1602SZTC5337 |
|
项目名称 |
通产集团公汽公司单身公寓第7栋主楼(1层局部)和附楼2层公开招租 |
|
招租人 |
深圳市通产集团有限公司 |
|
公告时间 |
起始时间 |
2016年12 月8 日 |
截止时间 |
2016年12月 21日 |
|
|
出租资产位置 |
福田区福华路与福田路交汇处 |
出租资产面积 |
8073㎡ |
|
出租资产用途 |
单身宿舍 |
|
使用范围要求 |
单身宿舍,如变更用途需取得相关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经营 |
|
出租资产现状 |
在租 |
|
出租物业装修情况 |
精装 |
|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是 |
|
竞价文件有效期 |
90天 |
|
是否允许联合体竞租 |
否 |
|
是否允许转租 |
经招租人书面同意后可进行分租,但不得整体转租。 |
|
出租期限 |
24个月。 |
|
免租期 |
无 |
|
招租底价㎡(每月) |
人民币54元/㎡(每月) |
|
租金的递增 |
/ |
|
物业管理费 |
按管理处规定收取 |
|
水电费 |
按实际用量自行缴纳; |
|
空调费 |
暂无 |
|
租金支付方式 |
一月一付。 |
|
其他要求 |
无 |
|
备注 |
无 |
|
招租方式 |
现场公开竞价 |
|
参加现场公开竞价的条件 |
购买了竞价文件,通过资格审查并收到交易机构发出的《竞价邀请书》。 |
|
|
竞价文件的购买 |
购买时间:2016年12 月8 日到2016年12月 21日 |
购买金额:人民币200元/份(售后不退) |
||
购买提供材料: 1)法人证明书 2)授权委托书 3)被授权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原件随身携带备查) |
||
网上购买: 1)电话咨询交易机构联系人:张艺龄、秦映飞; 2)在http://pan.baidu.com/s/1bnrjUKB下载并填写报名登记; 3)将填写后的报名登记表及购买材料发送至邮箱zhangyl@sztc.com 、328728170@qq.com 现场购买: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2018号深华商业大厦6楼600A室 |
||
竞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竞价人为同时具备下述条件的公司、企业: (1)在深圳市有合法有效工商登记,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工商信息查询单打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2)无违反诚实信用的不良记录(提交承诺函); (3)具有不低于8000㎡物业的经营业绩(提供自有物业的房产证复印件,或租赁物业的租赁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并附经营项目介绍) |
|
竞价人需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 |
提交《公开竞价资格审查文件》(装订成册,1份正本1份副本),格式详见竞价文件第五章。 |
|
资格审查资料递交时间 |
2016年12月 21日17:00前 |
|
资格审查材料递交地点 |
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2018号深华商业大厦6楼600A室 |
|
履约条件 |
详见竞价文件第二章 |
|
|
现场竞价报名条件 |
1) 通过报名资格审查,接到交易机构发出的《竞价邀请书》 2) 于招租文件规定的时间前缴纳招租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3) 准时履行签到程序,参加现场公开竞价(以现场签到时间为准) 4) 授权代表现场签署《公开竞价承诺书》 |
现场竞价开始时间 |
详见《竞价邀请书》 |
|
竞价增幅 |
报价增幅为人民币0.5元的整数倍 |
|
现场竞价开始地点 |
详见《竞价邀请书》 |
|
参与现场竞价须携带资料 |
随身携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现场报名参加竞价者,如更换授权人,到场则需另行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
|
竞价保证金 |
金额 |
人民币伍拾万(¥500000)元整 |
缴纳截止时间 |
2016年12月 21日17:00前 |
|
履约保证金 |
金额 |
承租人签约前5个工作日内须向招租人支付6个月租金作租赁保证金和支付1个月租金作水电押金 |
|
交易机构名称 |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张艺龄/秦映飞 |
|
联系方式 |
0755-22215284或0755-83500098, 15013458091 |
|
收款单位 |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
开户银行 |
平安银行江苏大厦支行 |
|
开户账号 |
11002982389701 |
|
特别说明 |
本次公开招租的行为是按照《深国资委【2013】98号》文规定的程序进行的。招租交易机构(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负责交易程序的组织工作。招租人在招租公告及招租文件中关于招租物业的描述情况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招租人保证本次招租的物业是指国有企业所有、受托管理或掌握实际控制权的,按法律法规可用于租赁的物业。因上述物业产权情况及描述情况存在的瑕疵或招租人与原承租人的相关物业纠纷,与招租交易机构无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