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3-27] 宝安区71区统建房2号裙房二层201(即原创兴宾馆)公开招租项目公告

宝安区71区统建房2号裙房二层201(即原创兴宾馆)公开招租项目公告

发布日期:2019-03-27

项目编号

GKZZ190470030

项目名称

宝安区71区统建房2号裙房二层201(即原创兴宾馆)公开招租

招租人

深圳市全安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项目简介详见下表:

物业名称

出租资产面积(㎡)

招租底价㎡(每月)

经营业态限定

竞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竞价

保证金

宝安区71区统建房2号裙房二层201(即原创兴宾馆)

661.38 ㎡(包括建筑面积约641.38平方米和配套空地面积20平方米)

 

45

综合(商业、住宿、办公)

1、竞价人必须是在深圳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或个体工商户(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工商信息查询单加盖公章);

2竞价人须有宾馆经营业绩,单项经营面积不低于500㎡。(竞价人提供有效期内的物业租赁合同或自有产权证明等运营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人民币10万元

公告时间

起始时间

2019年3月27日

截止时间

2019年4月10日

出租资产基本情况

出租资产位置

宝安区71区创业二路283号

出租资产用途

办公

出租资产现状

在租

出租物业装修情况

普装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是否允许转租

是否允许联合体竞租

是否允许承租人对物业进行二次装修

竞价文件有效期

90

出租期限

5年。(含装修期)

租金的递增幅度

从合同签订后的第2年起,每年租金在上年度基础上递增5%。

免租期

1个月 (如中标人为原承租人时,无免租期)

物业管理费

由承租方负责。

空调费

由承租方负责。

水电费

由承租方负责。

租金支付方式

按月支付。

其他要求

1、如承租方对物业进行升级改造,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需另外交纳装修保证金:人民币 200万元。

备注

/

招租方式

现场公开竞价

参加现场公开竞价的条件

购买了竞价文件,通过资格审查并收到交易机构发出的《竞价邀请书》。

资格审查须知

竞价文件的购买

购买时间:2019年3月27日到2019年4月10日17:00

购买金额:人民币200元/份/包(售后不退)

购买提供材料:

1)法人证明书

2)授权委托书

3)被授权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原件随身携带备查)

网上购买:

1)电话咨询交易机构联系人:李艳军、祝希宁;

2)在http://pan.baidu.com/s/1bnrjUKB下载并填写报名登记;

3将填写后的报名登记表及购买材料发送至邮箱373113367@qq.com285041593@qq.com

现场购买: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2018号深华商业大厦6楼600A室

竞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竞价人报名后,详细阅读竞价文件,按项目简介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提供证明材料。(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有特殊要求的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竞价人需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

提交《公开竞价资格审查文件》(装订成册,1份正本2份副本),格式详见竞价文件第五章。

资格审查资料递交时间

2019年4月10日17:00前

资格审查材料递交地点

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2018号深华商业大厦6楼600A室

履约条件

详见竞价文件第二章

现场竞价须知

现场竞价报名条件

1) 通过资格审查,接到交易机构发出的《竞价邀请书》

2) 准时参与现场公开竞价(以现场签到时间为准)

3) 授权代表现场签署《公开竞价承诺书》

现场竞价开始时间

详见《竞价邀请书》

现场竞价开始地点

详见《竞价邀请书》

竞价增幅

报价增幅为人民币1元的整数倍。

参与现场竞价须携带资料

随身携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现场报名参加竞价者,如更换授权人,到场则需另行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履约保证金

金额(人民币)

1.租赁保证金: 2个月租金总额。

2.水电保证金: 1个月租金总额。

竞价保证金

金额(人民币)

详见项目简介表

缴纳截止时间

2019年4月10日17:00前

交易机构信息

交易机构名称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李艳军、祝希宁

联系方式

0755-83500994、13823791852或0755-22968041、15945957301

收款单位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平安银行江苏大厦支行

开户账号

11002982389701

特别说明

本次公开招租的行为是按照《深国资委【2013】98号》文规定的程序进行的。招租交易机构(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负责交易程序的组织工作。招租人在招租公告及招租文件中关于招租物业的描述情况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招租人保证本次招租的物业是指国有企业所有、受托管理或掌握实际控制权的,按法律法规可用于租赁的物业。因上述物业产权情况及描述情况存在的瑕疵或招租人与原承租人的相关物业纠纷,与招租交易机构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