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华电坪山分布式能源项目天然气高压管道(北段)工程作业带附着物赔偿服务及清理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7-03-06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对深圳华电坪山分布式能源项目天然气高压管道(北段)工程作业带附着物赔偿服务及清理工程项目(招标编号:SGC2017003(0658-1700SZTC2036))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的投标人参与。

1、招标内容

深圳华电坪山分布式能源项目天然气高压管道(北段)工程:起点桩号PS030,终点桩号PS059(桩号具体位置详见下表),管道沿聚龙路东侧向北敷设,到达兰竹路前,转到聚龙路西侧向北敷设,最后到达青松西路进入华电分布式能源站。管道长度4460±10%米,其中包含1400米山区段(附着物为灌木、乔木、草地、构筑物)、2200米随聚龙路同步建设等(需与道路施工单位配合进场施工)、90米大开挖段(占用3处水塘)以及770米定向钻穿越段(穿越湿地公园、坪山河、无名水塘及部分道路等)。

 

桩号

X坐标

Y坐标

北段

PS030

35236.011

151137.701

PS031

35384.298

151316.348

PS032

35565.412

151302.939

PS033

35634.601

151287.990

PS034

35677.803

151254.041

PS035

35684.032

151218.450

PS036

35762.152

151191.477

PS037

35800.412

151201.717

PS038

35833.422

151189.507

PS039

35857.877

151184.493

PS040

35873.712

151172.472

PS041

36159.113

151066.906

PS042

36179.681

151091.498

PS043

36322.379

151083.841

PS044

36596.955

150980.621

PS045

36775.266

150989.621

PS046

36996.764

151025.177

PS047

37771.737

150987.601

PS048

37842.734

150990.957

PS049

37901.626

150983.871

PS050

37907.082

150901.384

PS051

38106.478

150876.381

PS052

38264.150

150828.206

PS053

38312.168

150807.765

PS054

38388.192

150770.702

PS055

38835.334

150522.085

PS056

38938.177

150477.495

PS057

38951.924

150468.933

PS058

39252.606

150398.728

PS059

39295.046

150391.773

本次招标范围为深圳华电坪山分布式能源项目天然气高压管道(北段)工程的作业带附着物赔偿服务及清理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完成1400±10%米山区段施工作业带(含施工便道、堆管场)上、下方附着物(绿化树木、构筑物、各类管线、光纤等)赔偿和临时占地赔偿,施工作业带包括北段管线山区段长度为1400±10%米、宽度为25-30米;堆管场1个,约500平方米;具体范围根据施工图纸和审核后的施工组织设计确定;

(2)完成1400±10%米山区段作业带赔付后将作业带上的所有附着物挖除和外运清理;

(3)完成聚龙路同步建设段2200±10%米,协调交委以及道路施工单位配合提供作业面并支付施工协调费用。为了配合施工工期,可能出现无法同步建设或者先于道路施工单位进行占地赔偿的情况,需完成该段施工作业带协调费用补偿;

(4)完成大开挖占用水塘段90±10%米上、下方附着物及各类鱼苗实物赔偿;

(5)完成定向钻穿越段(穿越湿地公园、坪山河、无名水塘及部分道路等)770±10%米上、下方附着物,及定向钻两端布管临时占地及各类附着物赔偿;

(6)完成北段全线施工中涉及相关单位(众多政府部门、集体、企业以及附着物权属人等)的施工协调费用补偿,如①各种油气水电交叉、平衡施工许可及协调费,②各种涉及公路、道路等交通影响许可及协调费,③各种涉及绿化、城市、水务、河道评价许可及协调费,④各种集体、个人协调及补偿费用,⑤其他;

(7)确保在管线施工期间(自工程开工之日起两年内)不得出现任何第三方单位或个人向招标人索赔或阻碍施工、正常经营等有损招标人利益的情况发生;

(8)上述内容中上、下方附着物赔偿和临时占地赔偿的工作主要包括:确认赔偿工程量和范围、与权属单位及相关行政部门协商谈判、签订赔偿协议、支付赔偿款、向施工单位移交施工场地、施工期保驾护航等工作;

(9)聚龙路同步建设管道施工完毕后,如遇为保证回填质量安全,由道路施工单位进行回填管道上方覆土,我司需交纳补偿费用,此部分费用不包括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10)如遇由于施工单位施工质量的原因导致定向钻穿越湿地公园出现冒浆,产生赔偿费用,此部分费用不包括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2、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投标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资质二级或以上。

3、投标报名时间: 2017年3月7日至 2017年3 月 13日(每天上午9:00-11:30或每天下午14:00-17:00)。

投标报名地点: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2018号深华商业大厦裙楼6层609室

4、报名时须携带以下文件:

(1)公司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委托证明书、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营业执照复印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5、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确认时间:由招标人按照上述条件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将获得购买标书的资格。

6、购买招标文件地点: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2018号深华商业大厦裙楼6层609室。购买标书费用:人民币500元整(标书一经售出恕不退回;邮购须另加60元人民币。

7、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17年3 月 28日14:30。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8、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2018号深华商业大厦裙楼6层615室。

9、开标时间及地点: 2017年3 月 28日14:30。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2018号深华商业大厦裙楼6层615室。

10、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投标的,请在截标前3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机构。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招标,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重新参加该项目投标的资格。

11、有关此次招标事宜,可按照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形式查询。

招标机构名称: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2018号深华商业大厦裙楼6层

518001

联系人:柳彩彩、张强

电话:0755-83500108/18320991190、83500943/13510337119

传真:0755-83500508

电子信箱:18320991190@139.com

收款单位: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平安银行深圳江苏大厦支行

帐 号: 11002982389701

招标人: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康北路深燃大厦

网 址:www.szgas.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