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残疾人康复服务采购项目的澄清通知

发布日期:2018-04-20

各投标人:

关于《龙岗区残疾人康复服务采购》招标项目(招标编号:0658-18711A30679),因在招标文件公示期间接到供应商电话提出的疑问,现根据采购人的回复,澄清通知如下:

招标文件P6中第三节技术需求明细中第二条服务需求第(二)项总费用中“康复费用为每名重度居家残疾人不超过120/小时”和“每人全年总金额不超过6000元(2时钟/周×120/小时×25天)”中“120/小时”都修改为“120/时钟(45分钟为1个时钟)”。

特此通知。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