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区高新公寓棚户区改造项目(专项法律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7-11-02

南山区高新公寓棚户区改造项目(专项法律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0658-1700SZTC1551

日期:2017-11-2

1. 招标条件

南山区高新公寓棚户区改造项目(专项法律服务)招标方(招标人)为深圳市南山人才安居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邀请招标。

2. 招标内容

2.1服务地点:深圳市南山区

2.2 服务概况:本次招标为选聘南山区高新公寓棚户区改造项目(专项法律服务),为招标人就该项目的建设提供专业的法律指导、出具相关法律意见及审查文书、编制起草与工程相关的法律文件,参与全工程建设。

2.3 服务范围:南山区高新公寓棚户区改造项目(专项法律服务),拟采购以下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一、拆迁谈判专项法律服务内容(包括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对本项目拆迁谈判过程中涉及的各项法律问题事项进行全过程跟踪、辅导及协助处理;

(二)项目前期筹备阶段法律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协助确定委托拆迁咨询谈判单位,草拟、审核委托拆迁咨询谈判协议等文件;

2、审核意愿征集过程中的相关材料,并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3、拟定建筑物确权方案;

4、出具该项目搬迁补偿安置方案,协助制定拆迁政策,草拟拆迁工作中需要的法律文件;

5、拟定确权方案;

6、拟定搬迁补偿协议文本(包括产权调换类的《搬迁补偿安置协议》;货币补偿类的《搬迁补偿安置协议》);

7、拟定、 审核项目清租有关的协议、 文件等。

8、拟定搬迁补偿协议配套文本(包括但不限于《放弃房地产权益声明书》、各类《授权委托书》、《房屋移交确认书》、《委托收款函》、《承诺函》、《清租协议》);

9、拟定搬迁补偿安置谈判方案、流程指引;

10、提供城市更新政策、被搬迁房屋确权、搬迁补偿安置谈判、搬迁补偿安置协议签署注意事项的培训。

(三)项目实施阶段法律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审核被搬迁房屋确权资料;

2、逐户审核该项目项下搬迁补偿协议及配套文本;

3、与权利主体就搬迁补偿安置事宜予以沟通、谈判;协助处理拆迁人与被拆迁户之间的纠纷;参与拆迁补偿与安置的谈判,起草审查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发生纠纷协商不成时,代理甲方进行仲裁、诉讼、行政裁决及协助强制拆迁;

4、拟定特殊个案处理方案;

5、就搬迁补偿安置工作中出现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

6、参与项目内部重大会议、每周例会、阶段成果报告会以及与政府相关部门或项目权利主体的沟通会;

7、集中签约阶段驻场服务;

8、根据需要出具法律意见书。

(四)其它

1.    根据项目进展情况,根据甲方的要求不定期地为甲方提供房地产、城市更新、棚户区改造、建设工程方面的法律培训(每年不少于2次);

2.    定期为甲方提供房地产、城市更新、棚户区改造、建设工程领域的有关法律资讯;

3.    乙方承诺在合同履行期间,可随时根据甲方要求指派律师提供到场服务(接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到场,紧急情况下必须当天到场);

4.    根据甲方要求,就项目推进过程中的法律问题出具专项法律意见。

中标单位提供上述法律服务时,不再另行收费

二、为甲方提供法律辅导及法律咨询服务,根据需要出具法律意见书;中标单位提供上述法律服务时,不再另行收费。

三、为甲方提供经营范围内法律顾问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审核、修改20万元以下日常经营合同,专项合作、收购、融资除外。中标单位提供上述法律服务时,不再另行收费。

2.4 服务期限:

乙方为该项目提供法律服务的时间:自双方签订本合同之日开始,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暂定为1年(12个月)。

服务期间计时暂停:本合同的服务期为12个月,期间甲方可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暂停法律服务,暂停期间乙方不提供服务,同时计时暂停,待书面通知后恢复。

如超过合同服务时间(12个月)但本工程尚未结束,甲方可根据服务情况决定是否续签合同,合同价格将根据乙方投标承诺价格进行商定。续签期间工程提前完成,服务终止。服务费用按实际完成月数结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 投标人总部在深圳或在深圳设有分支机构,提供总部或分支机构地址证明;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2017年11月2日至2017年11月10日17:30前(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站登陆、订购并下载招标文件(订购前须确保在www.sztc.com网站已注册会员)。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注:投标人可登录http://www.sztc.com/question/514.jhtml了解如何报名。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开始时间为2017年11月22日9:00(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22日9:30(北京时间);

5.3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2018号深华商业大厦裙楼6楼 636 室。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站、深圳市人才安居集团官网等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深圳市南山人才安居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七道数字技术园B2栋2楼B3室

联系人:花日

电话:0755-86705504

招标机构名称: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2018号深华商业大厦裙楼6楼

邮    编:518001

会员注册联系人:王先生、阴小姐、黎先生

电    话:0755-83710339、83710316、83500511

购买标书、保证金递交联系人:朱工、陆工

电    话:0755-83500897、83500092

邮    箱:1820572815@qq.com

项目招投标联系人:于工、李工

电    话:0755-0755-82157934、83508615、18938920643、13418767584

邮    箱:ai.panda@163.com

开户名称: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平安银行深圳江苏大厦支行

账    号:11002982389701(人民币帐号)

(请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务必注明项目编号,如因不标注或标注错误而导致标书费未交、保证金的错投、漏投的情况,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如贵司为一般纳税人,购买文件前须补充如下增值税开票信息:公司全称、纳税识别号、公司注册地址、办公电话、开户行、开户账号、联系人及电话,请将相关资料word或excel可编辑版本发至QQ邮箱:1820572815@qq.com,谢谢!内容请仔细核对,以免无法开具发票或无法错票核销。)